现在逃犯移交条例搞到㷫熻熻,就算反对的人士都知道,条例一定会通过。现在只不过尽最后的努力,有很多人话如果没有港男在台湾杀人事件,未必会出现逃犯移交条例。我认为事件只不过是催化剂,早在加拿大应美国要求,拘捕过境的孟晚舟,我就已经撰文话中港有机会出现逃犯移交条例。因为美加是两个主权独立国家,仍然可以任意妄为拘捕其他国家的人。香港是中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,虽然话是一国两制,但一国不能互相移交逃犯,两国反而可以,这是说不通的。
我早在孟晚舟在加拿大被拘捕时已经撰文,香港人无论亲政府与否,都应该去美国以及加拿大领事馆示威,反对他们拘捕以及移交孟晚舟。虽然对结果没有一点作用,但就是为日后反对逃犯移交条例作出一个伏笔。当日不但没有人反对,甚至有人赞成美加做法。试问中央政府又怎样不会要求特区政府通过逃犯移交法案?我讲当然冇人相信,甚至有人跟我打赌话政府根本不敢提出逃犯移交条例。现在他们当然不记得,唯一可以做的事就是反对。大多数政治人物都没都有警察性,不懂得作出长远部署。这点与生意人有所不同,生意人一定会未雨绸缪,为最坏打算作出准备,就算那些准备功夫是白费,但仍然是值得的。
本来事情还可以解决,但那些政见不同的人立刻向美国求救,东拉西扯之下搵到8个议员支持。其实,他们这样做可算愈帮愈忙。现在中美贸易战正在如火如荼,叫美国帮忙即是揿中国死穴,明明可以放一条生路都唔会放,否则就被人话中国跪低。其实,林郑本来唔理,任由立法会处理逃犯移交条例,但有报章立刻大字标题话林郑跪低,所以条例一定要通过。否则,就被人话不通过是受到美国压力,甚至向美国跪低。士可杀不可辱,条例通过是必然的事。究竟是谁搞到今日的局面?大家应该心里有数。